关于面向校友征集南京晓庄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校友网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994

各位校友: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2020年10月,教育部及广东省政府将在广东华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全球最大的创新创业课”和“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已成为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根据大赛参赛条件,毕业5年内已注册公司创业的校友可以参加大赛高教主赛道相关赛事。

    为提升学校参赛水平,为广大创业校友提供平台孵化、资本对接等创业服务,现面向广大校友征集创业项目,希望广大校友积极参与。

一、征集对象

    我校毕业5年内校友,即2015年之后(含)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5.本校大赛组委会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此次面向校友征集项目参赛组别分为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3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报名方式

2020年4月20日前,请将项目名称及简介、项目负责人原来所在学院及联系方式、参赛计划书PDF版本发送到邮箱249680469@qq.com,大赛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六、其他

因疫情影响,以上要求及条件参照去年比赛通知。如有变动,将在第一时间发布更正。

校友征集项目如在网上正常填报且通过审核的作品计入所在学院规定完成作品基数,推荐参加校级复赛作品可以不占用各二级学院复赛数量。

  

教务处 招生就业工作(校友会办公室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3月27日